栾卢项目汽车吊租赁(第二合同包)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合同管理部 日期:2024-10-21 16:07: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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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栾卢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现决定对栾卢项目汽车吊租赁(第二合同包)进行询比。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该项目主线左幅全长6.17km,其中桥梁2200m/3座(特大桥1070m/1座,大、中桥1130m/2座);右幅全长6.19km,其中桥梁2200m/3座(特大桥1070m/1座,大、中桥1130m/2座)。互通式立交1处,包含匝道路基289.83m,匝道桥210m/1座。主线桥隧比86.3%。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栾卢项目汽车吊租赁工作,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为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履约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法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0月21日8时至2024年10月23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到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下柳村)签到登记后领取采购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栾卢豫陕LLYSSG-1项目部(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下柳村)。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upor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项  目  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栾卢豫陕LLYSSG-1项目部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下柳村

联  系  人:何如意

电      话:13212728303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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